科技日报社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
  • 来源:科技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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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6-04-30 18:41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,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(办公室):

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》,根据《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》,由科技日报社继续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大赛主题

大赛以“奋进十五五 科技谱新篇”为主题,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、展示科技成就、倡导科学方法、传播科学思想、弘扬科学精神,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,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,树立热爱科学、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。

二、赛事安排

(一)预赛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;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司局负责本系统内的预赛。

(二)全国赛

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,分为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。

决赛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大赛实施方案见科技日报客户端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地方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。各省、自治区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;各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;各直辖市、决赛举办地,教育部、国家民委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中国科学院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,中央军委科技委推荐9名选手参加决赛。邀请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选手参加决赛(各不超过6名)。各代表队安排1名领队,观摩人员不超过8人,其余观众可通过科技日报客户端观看赛事直播。

(二)参赛要求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、专职及兼职科普讲解人员、科学传播爱好者(职业不限、年龄16周岁以上)等,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。参赛选手在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。比赛时使用普通话。

(三)专家推荐。为保证大赛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各参赛代表队以自愿为原则,至多推荐1名专家组成评委专家库。请各参赛代表队及时登录科技日报客户端查询相关通知。

评委候选人基本条件:(1)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的科普工作经历;(2)供职于知名科研机构、大学、科技类博物馆或媒体等;(3)熟悉科普讲解大赛及评审基本规则,并担任过省级或中央和国务院部门级别科普讲解大赛评委;(4)身体健康,能适应高强度工作。

(四)经费。参赛选手无需交纳参赛费用,差旅、住宿费自理。

(五)报名时间及要求。预赛安排由各地方各部门自行决定。请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及时登录科技日报客户端查询相关通知。

(六)审查要求。确保讲解内容无政治性及科学性错误,选手无科研诚信问题。

(七)联系方式。

联系人:科技日报社种瑞、王凯迪

电 话:010-58884716、58884123

传 真:010-58884721

手 机:18330835972、17818587110

邮 箱:chongrui@stdaily.com

科技日报社

2026年4月29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附件:第十二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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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毛梦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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